南京精神分裂专科 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精神病,多起病于青壮年,常缓慢起病,具有思维、情感、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及精神活动不协调。通常意识状态清晰,智能尚好,但在疾病过程中可以出现某些认知功能损害。本病自然病程迁延,呈反复加重或恶化,在无治疗条件的情况下,某些类型有发展为慢性衰退的可能,但部分病人经治疗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南京精神分裂专科 简史:早在公元前ll世纪我国古代先秦时期的《尚书·微子》中已有记载“狂”的病名,秦汉时期的《灵椎经》中就有《癫狂篇》,这是我国古代最早论述精神疾病的专门篇章。晋代葛洪在《肘后备急方》中记载的“女人与邪物交通,独言独笑,悲思恍惚”颇有精神分裂症的表现。隋代巢元方所著《诸病源候论》,描述精神症状达40余种之多,如“其状不欲见人,如有对忤,独言哭,或时悲泣”,“其状不同,或言语错谬,或啼笑惊走,或癫狂昏乱,或喜怒悲哭,或大恐惧,如人来逐一”,亦颇似精神分裂症的症状。清代名医钱镜湖著《辨证奇闻》中亦有记录行为离奇,思维荒谬的情况,如“人有患呆病者,终日闭门独居,口中喃喃,多不可解…”。以上诸家生动形象地描述了本病行为离奇、思维内容荒谬、情感变化莫测等脱离现实环境的特点。自先秦至明清时代,我国传统医学对精神病的病因、发病机理、症状、治疗、分类等都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就,其中包括酷似精神分裂症的陈述。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和其他因素的影响,对精神分裂症的研究一直没有重大突破。
南京精神分裂专科 自19世纪中叶以来,国外对精神分裂症的研究颇多。欧洲精神病学家将本病不同症状分别看成独立的疾病。法国人奠瑞(1857)观察了一组起病于青少年后进入衰退的精神病人诊断为“早发性痴呆”。德国人赫克尔南京精神分裂专科(HecKer)(1871)将发生于青春期而具有荒谬、愚蠢行为的病人称为“青春痴呆”。卡尔包姆于1874年描述了一种具有特殊精神障碍并伴有全身肌肉紧张的精神病人称为“紧张症”。法国人麦格南将具有慢性妄想症状的精神病称为类偏执痴呆。直至1896年德国人克雷丕林(Kmepelin)在长期临床观察的基础上,指出上述精神病学家所分别描述的精神病并不是一种独立的精神病,而是同一疾病的不同类型,这些类型可以同时存在,也可以相互转换,多发生于青年,最后发展成衰退,故合并上述类型命名为“早发性痴呆”,并首次作为一个疾病单元来描述。
南京精神分裂专科 20世纪瑞士精神病学家布鲁勒(E·Bleuler)接受了克雷丕林的某些观点,并对本病的病因、症状、病程及转归进行了细致地观察,指出情感、思维、意志行为障碍是本病的原发性症状,而中心问题是人格的分裂,疾病后期精神衰退或痴呆并不是病人的必然结局,则有时是病程缓慢、问歇发作或病情停滞于某一阶段或好转,但不能恢复到正常状态的完整性,所以建议命名为精神分裂症。布鲁勒提出的精神分裂症的概念、理论为精神病学研究者所接受。后来,虽对本病的某些方面有所发展和补充,但基本上遵循了他的理论,在观点上并无重大改变。由于本病病因未明,病程经过和转归不同,所以后来有的学者将精神分裂症分为过程性精神分裂症和精神分裂症样反应。还有分为核心型和周围型的。究竟本病是一个疾病单元还是具有相同症状的一组疾病,仍是一个长期以来有争议的问题,有待于遗传、生化、临床等和长期追踪观察研究来进一步加以阐明。
目前我国一些精神病学家将精神分裂症看做是一个疾病单元,有其特征性症状。他们观察了大量的临床资料后,看到精神分裂症是在没有大脑器质性病变的基础上出现了其心理过程的完整性与环境统一性的破坏,知、情、意三者互不协调,大部分的病程趋向于慢性进行性病程,若不及时治疗,导致人格缺陷、精神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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